我市出台十九条房地产举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株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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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吴楚 通讯员/朱建轩)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期望。4月29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市场平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培育制造名城、幸福株洲。

《措施》中十九条政策干货满满,既有针对购房者真金白银的减负措施,又有针对房企减负的利好消息,更有针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全流程优化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措施》中的有关政策及如何落实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措施》将如何化解当前的突出问题?

答:从交房即交证、推进问题楼盘复工复产、鼓励放宽贷款期限等方式保障购房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信心。

问:如何激活市场需求?

答:一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实行购房补贴。二是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对其购房给予补贴。三是针对有刚性群体施行购房补贴。四是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实施贷款利率优惠。对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房的,实施首套房贷款政策。五是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六是合理确定存量房评税价格,激活二手房市场。拟通过上述政策措施,从需求端发力,打破现有市场格局,让房地产市场快速运转起来,实现良性循环。同时,最大限度的支持不同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安居乐业。

问:如何培育房地产市场主体?

答:一是降低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土地出让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可容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对企业金融支持以缓解资金压力。采取贷款展期、调整还款方式、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缓解企业完税压力。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四是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转换方式支持企业使用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助推项目正常交付。

问:如何优化市场供应?

答:一是规范土地有序供应。从严确定商业用地规模,动态审慎投放大型商服用地。二是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三是提升住房品质。大力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对纳入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库的项目实施奖励和补助。鼓励差异化住房产品的供给。四是加强商住地公共配套。积极推动社会资本投资配套市政设施,实现配建学校和项目建设同步,保障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此外,促进车位有效利用,主要从地下车位配比、鼓励开发企业代为支付贷款购买地下车位利息、停车收费、车辆违规停放整治等方式提高地下车位利用。

【部分政策摘录】

1.实行购房补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下同),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2.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对在株洲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学历型人才和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型人才,落户株洲,首次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均可参照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规定。对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按月组织联合审核,市财政预拨资金保障按月发放。

3.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对在市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并落户株洲的,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以满足首次购房群体的住房刚性需求。

4.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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