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呵护文艺之树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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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6日

      胡宇波

  在第22个“知识产权宣传周”来临之际,湖南省文联文艺作品版权服务基地应运而生,对于文艺创作者来说,有如春风拂面,焕发着勃勃生机。

  如今是全民摄影时代,但因图像的易复制性,版权维权备受关注。很多作者不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遇到侵权行为,不知如何应对,经常气愤有余,但无能为力。文艺创作者要保护好作品成果,就要了解《著作权法》。唯有版权随行,才能维权有方。

  文艺创作,版权呵护。只有文艺创作这颗“大树”生生不息,才能促进文艺的繁荣发展;只有加强对文艺创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不断激发创作的动力。

  保护好每一个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保护作者的创新,推动创作,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侵权使用摄影作品的行为,极大打击了摄影人的创作热情,消耗了创作者的创造和创新能力。摄影文艺创作,急需版权的呵护。

  作品传播,版权助力。版权保护在作品传播各个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文艺作品传播使用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能促进文艺作品合法有序传播。

  《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权对摄影作品是至关重要的,摄影作品的所有使用形式都是一种复制行为。对摄影人而言,要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签署书面的使用协议,对作品使用授权。对于优化版权来讲,可以加上NFT(非同质化通证/代币),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种可流通的、不可篡改的权利证明。如有了NFT的加持,能让数字作品提高流通性,这样作品每一次流动都有迹可循,成为一种可靠的收藏品,虚拟数字艺术品也就有了实际的价值。如此一来,摄影作品有了身份证明,就更具有标识性和传播力。

  文艺维权,版权护航。尊重作者、尊重创作,合法使用文艺作品;坚决抵制侵权行为,有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摄影创作的过程不容易。优秀摄影作品的产生,创作者耗费脑力和体力,倾注了心血和思想。抵制盗版、抵制侵权,有效地保护作品和创作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就需要版权护航,追责并查处各类侵权行为,让之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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