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株洲日报

阅读:229次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11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株洲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株洲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批准株洲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应由株洲市选举产生的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选举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九、通过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十、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十一、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