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博士创新站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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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02月29日

各市州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引导创新资源下沉产业一线,加快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4〕6号)文件精神,经省科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申请认定博士创新站的建站单位原则上为企业,集聚博士资源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成果特别突出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也可申报。省级创新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站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南省内注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科技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2.进站博士应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3.省级博士创新站要遵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

  4.建站单位与进站博士签订了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目标、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省级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合作资金累计不少于20万元。

  二、推荐渠道

  1.各市州科协、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高校科协为博士创新站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各市州科协推荐博士创新站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各省级学会推荐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3家。

  4.各本科院校科协推荐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4家,高职(专科)院校科协推荐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2家。

  三、认定流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4年),申报书见附件2。

  2.形式审查。省科协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省科协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4.公示认定。评审结果经省科协党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认定并授牌,有效期为3年(2024年至2027年)。

  5.考核评价。经认定的2024年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应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博士创新站和进站博士予以表扬激励。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1)被发现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依法确认为侵权行为的;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省级创新站评定要求的。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湖南省博士创新站是助力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各市州科协要密切与属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沟通联系服务,围绕省市中心工作等要求及相关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遴选推荐。各推荐单位要积极调动科技、人才资源,将产学研合作初有成效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企业、有培育潜力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上来,推动高质量建设博士创新站。

  2.积极参与,发挥作用。经认定的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站期间须参与湖南省科协组织的促进人才成长提高、成果转移转化、经验交流推广等工作,收集并提供不少于5名理工类专业博士信息,整理不少于10条建站单位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需求信息,推动博士创新站至少完成1项科技成果转化。

  3.建立机制,营造氛围。建立博士创新站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实时跟踪、监督和指导,每年对建站单位和进站博士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确保博士创新站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鼓励各市州科协建立市级博士创新站,以各市县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为建站方向,服务中小型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科技创新,逐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将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

  2.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hnskjzxzx@163.com,逾期不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依徐蓉0731-84442608,0731-84426710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省科协大楼309室

  附件:1.2024年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各市州科协推荐名额

  2.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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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州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经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6日

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助力我省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的“三站”平台体系,加强湖南省博士创新站(以下简称“省级创新站”)建设的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提升建站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创新站是指以企事业单位和建站博士团队为主体,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长效合作为特征,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促进建站单位和建站博士团队双向共同成长的科技创新服务载体。

  第三条博士创新站建设是深入实施我省人才强省战略,助力实现企事业单位与博士间的精准对接,集聚一批省内外博士人才,增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小型企业,全面激发企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和创新竞争力,激发青年博士人才科研与产业有机融合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省级创新站作为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组成部分,由省科协组织认定,日常管理工作由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内容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省级创新站主要工作内容有:

  1.科技服务咨询:着眼于中小型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工程问题发现、科技项目申报等微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

  2.科技人才培养: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提升企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水平。

  3.技术难题攻关:围绕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或协助寻找解决方案。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省级创新站的建设主体原则上为企业,集聚博士资源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成果特别突出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也可申报。省级创新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站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南省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建站博士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三)省级创新站要遵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省级创新站不超过1家,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三、认定程序

  第七条省级创新站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工作在专项办的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省级创新站认定的基本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经各市科协初审,审核通过后推荐上报。

  2.材料核查。专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认定名单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现场考察建议名单。专项办对入围考察单位进行现场核实情况后,提出拟认定名单。

  3.批准认定。拟认定名单经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后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认定并授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1.被发现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依法被认定为侵权行为的;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省级创新站评定要求的。

  四、评价和支撑管理

  第十条建站单位是省级创新站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省级创新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落实合作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健康运行、实效突出。省级创新站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本年度运行和绩效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一条省级创新站遵循“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激励引导”的原则,实行绩效评价、动态管理。专项办每年对省级创新站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不合格将予以摘牌。各市州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政策给予经费支持。

  第十二条对创新业绩突出、产学研用合作成效明显的建站单位,由省科协发文认定为模范博士创新站,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市州应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给予模范站进站博士在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创新工程师评定中优先支持。

  第十三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站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博士进站合作项目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依托单位不得挪用。

  第十四条省级创新站授牌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需重新备案认定。建站主体因故无法维持平台运行的,省级创新站予以摘牌。

  第十五条省级创新站因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合并、重组的,应由建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科协审核后批准调整。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科协制定和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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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方案 

各市州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经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6日

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发挥科协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服务中小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新模式新路径,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和湘商回归、校友回归、湘智回归,在中国科协指导下,开展2024年“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省科协成立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专班,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瑰曙

  副组长: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松

  成 员:省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部长    喻泽红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部长       郭利红

  省科协宣传与战略发展部部长  胡为平

  省科协国际与区域合作部部长  谢群

  省科技咨询中心主任         朱喜明

  长沙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郭瑞

  株洲市科协党组书记         曹贤仁

  湘潭市科协党组书记         谢兰焰

  衡阳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周湘晖

  岳阳市科协党组书记         费荣新

  邵阳市科协党组书记         姚鹏飞

  常德市科协党组书记         王明东

  益阳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曹卫兵

  张家界市科协党组书记       李红

  郴州市科协党组书记         曾金武

  永州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段周权

  娄底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刘先玺

  怀化市科协党组书记         张梅

  湘西州科协党组书记         刘鸿宾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咨询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朱喜明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省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负责组织协调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开展宣传发动;组织人事部负责与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的联络协调和博士创新站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宣传与战略发展部负责相关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国际与区域合作部负责重点领域相关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的联络协调;各市州科协负责本区域内的相关工作。

  二、任务目标

  通过建立以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集聚多种功能的博士创新站为载体,实现人才与企业精准对接,搭建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创新力较强的中小型企业,招引一批省内外青年博士,引进转化一批技术成果,攻关解决一批技术难题,培养一批技术人才,增加一批高质量就业岗位,助力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2024年,拟建成省级博士创新站30家、市级博士创新站70家,组建100人的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梳理共享高校青年科技人才技术成果信息不少于500条,收集企业技术需求1000条以上。计划三年内,全省建设省、市级博士创新站300个,集聚青年博士1000名,完成科技创新项目300个,培育企业技术人才1000名,联合培养应用型大学生2000名,逐步形成集群效应。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施策原则。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长效合作为特征,以省内外高校青年博士师资力量为依托,以服务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博士与企业共建创新平台、开展项目合作为抓手,促进建站单位和建站博士团队双向共同成长的科技创新服务载体。

  2.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原则。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的积极性。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科技经纪人队伍,用市场化手段引导青年博士下沉一线创新创富,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3.坚持扎实推进、服务地方原则。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围绕“3+5+3”大标志性工程,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推动博士创新站建设合作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实现与地区产业规划和行业发展总体目标同频共振。

  四、工作内容

  1.健全体制机制。明确领导协调机制,博士创新站建设由省科协牵头,省科技咨询中心具体负责。强化政策引导,制定出台《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构建完善省市县博士创新站平台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促进技术、项目精准对接。

  2.实现数字赋能。建设青年博士科技人才技术成果信息库和中小企业需求库,优化产业方向与学科专业类别的匹配分析,实现中小企业与青年博士科技合作的精准对接。通过数据集成,打通信息壁垒,开展多跨协同,实现人才库与高校数据实时更新,推动省市县三级业务工作的高效联动。

  3.开展标准创建。培育一批优秀站点作为省级博士创新站予以评定、集中授牌,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政策支持。统一全省博士创新站建设标准,落实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的“五个一”建站标准。做深做实建站单位与博士的项目合作,明确建站单位与博士及其团队开展合作的必要工作条件和资金支持,形成可持续的建站模式。

  4.推进模范效应。对创新业绩突出、产学研用合作成效明显的建站单位,由省科协发文认定为模范博士创新站,并给予模范站建站单位一定经费支持,市州应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给予模范站进站博士在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创新工程师评定中优先支持。省科协不定期组织博士创新站建设沙龙及项目路演活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实现“创新链、人才链、资本链、产业链”的有效融合。挖掘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建站案例,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推动博士创新站建设在我省走深走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4年1月-4月)。调研省内博士站点建设情况,包括博士站建设政策支持、博士与企业合作项目情况、进站博士信息、企业对于进站博士的需求等进行全面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听取基层诉求,做好分析研判。制定《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方案》,出台《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湖南省博士创新站专项工作委员会,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推进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并推动条件成熟的市州出台相关政策,省市联动开展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部署会,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启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4年4月-9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搭建博士创新站信息服务平台,在省内各类企业开展需求收集,并整合中南大学等省内多所重点高校资源,梳理共享专业博士信息。结合地方特色,成立校企科协联合体,促进中小企业和高校青年科技人才的项目对接和研发创新。组建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帮助企业和青年人才精准对接。举办面向高校青年科技人才、中小企业的结对帮扶交流、青年博士沙龙及项目路演等活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助推“创新链、人才链、资本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4年9月-10月)。召开评审会议,评定首批省级博士创新站。梳理挖掘全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的典型案例,开展2024年湖南省博士创新站集中授牌、成效跟踪、典型推广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在湖南省博士创新站专项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博士创新站建设的顺利实施。

  2.强化责任担当。各市州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博士创新站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要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博士创新站建设,对建站运行规范、项目合作成效突出、模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予以重点扶持。

  3.科学考核评价。把博士创新站建设作为各地市科协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工作实施情况阶段性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各市州要落实好“五个一”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博士创新站在服务企业、人才、地方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1:

2024年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各市州科协推荐名额

序号

市州科协

推荐数量(家)

1

长沙市

20

2

株洲市

10

3

湘潭市

20

4

衡阳市

5

5

邵阳市

10

6

岳阳市

10

7

常德市

5

8

益阳市

15

9

郴州市

10

10

娄底市

5

11

永州市

5

12

怀化市

5

13

张家界市

5

14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5

合计

130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