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若干措施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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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5月29日

关于印发《株洲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株洲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穿落实。

 

 

 

 

 

株洲市经信委                株洲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4日

 

 

 

 

附件:《株洲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若干措施(试行)》

 

 

 

 

 

 

 

株洲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落实《株洲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市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总体要求,扎实推动我市15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推进全市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措施。
    一、加快智能制造人才培训

鼓励优势企业或学校在我市设立培训机构、创建智能制造人才实训基地。

定期组织企业高管层开展免费的智能制造宣贯培训;定期组织企业中级管理层赴外地学习考察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开展提升一线员工操作技能培训。企业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对智能制造操作人员开展实训的,市财政给予适当培训费补助。

二、加强智能制造体系建设

支持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组建智能制造推进中心、智能制造研究院、智能制造检测中心等平台,为我市企业智能制造推进提供服务。

指导组建智能制造产业联盟,促进资源整合,推进技术交流与合作。

组建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智能制造专家库),为全市智能制造相关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遴选发布一批具备较强诊断评估能力、整体设计能力、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及有成功经验的智能制造服务商,引导其为全市企业智能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撑。每年对服务商专业服务能力、服务绩效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服务商通过媒体宣传推介。服务商名录年度动态调整。

三、促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水平诊断评估。企业委托智能制造服务商围绕技术、管理、生产、质量等环节开展诊断评估,诊断评估完成并经企业验收后,根据企业与服务商的合同和结算凭证,对每家企业给予1-2万元财政补助。

  • 推进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车间)。对获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给予30万元奖励,获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

鼓励企业委托智能制造服务商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对于企业采用实施的系统解决方案,按照系统解决方案深度与费用高低,给予企业5—20万元财政补助。

六、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含自动化、数据化、网络化)技术改造

鼓励企业引进智能制造技术和装备,对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

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且有明显质效提升的,视生产线投资额度、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给予30-50万元补助。

中小企业在关键工序使用单台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视单台设备采购价格给予采购企业一定比例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企业采购本地生产和研发的智能装备,可享受不高于当年备补贴50%的奖励。

单台设备应用于生产线的,不重复补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