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造名城2021年度“十大创新创业新锐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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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1月04日

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各园区,各协会,有关企业:
  为弘扬敢为人先、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的创新创业精神,树立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企业家典范,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决定开展制造名城2021年度“十大创新创业新锐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株洲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属于“四新”企业范畴(即: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境外和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候选人条件
  1.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德才兼备。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坚持以人为本,劳动关系和谐;回报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善于经营。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经营业绩突出;积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勇于创新。在商业模式、发展路径、平台运营、管理增效等方面大胆尝试、勇于探索;积极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走出去”。
  5.在任职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银行信用和纳税记录。
  三、推荐方式
  双创新锐人物评选,在企业家自愿参加的前提下,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如下:
  1.株洲市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株洲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株洲市女企业家协会、株洲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可分别推荐5名候选人;
  2.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各园区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3.企业负责人直接申报到以上各相关单位、部门或协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制造名城2021年度“十大创新创业新锐人物”推荐评选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评选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准确,候选人业绩简介500字以内(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2.候选人业绩材料。其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
  (2)经营管理绩效。包括候选人在企业战略决策、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市场开拓、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3)创新创业能力。包括候选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3.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2年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4.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5.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版,由各推荐单位、部门及协会进行汇总,于2022年1月11日前报送至我局。
  五、评选方式
  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审阅、评议,确认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评审意见及候选人名单;经网上公示后,确定双创新锐人物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六、表彰
  凡入围制造名城2021年度“十大创新创业新锐人物”,将被邀请参加株洲市第七届(2022年)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大会,在会上发布表彰决定、授予荣誉证书,并通过市级各新闻媒体宣传发布。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 常瑞芹
  联系电话:0731-28681025
  电子邮箱:992416282@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215办公室)

 

附件:1.“制造名城2020年度十大创新创业新锐人物”推荐评选表

          2.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附件: